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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12个注意事项。(5-8点)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发布人:隆奔

今天继续为各位介绍昆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5到8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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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1)科技成果是否在近三年转化存疑。
部分企业无法提供科技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全所有知识产权都是申报当年转让的,导致成果转化逻辑存疑。
(2)以下7类材料可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专利、软件著作权、版权、国家和行业标准等;
●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项目和产品验收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产品检测报告、软件测评报告、产品认证报告等;
●技术评估报告、查新报告等;
●用户使用报告、客户反馈意见等;
●产品合同及技术服务合同(有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样品、样机。


06研发组织管理相关证明材料
(1)部分企业研发组织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内容雷同;
(2)少数企业研发组织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出现其他企业名称或内容;
(3)少数企业研发组织管理相关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企业应借申报高企的机会,健全完善企业本身的制度。


07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
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
(1)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存在矛盾。
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之间要有对应性,注意时间上的逻辑关系;
(2)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不完整。
证明材料应包括立项决议、项目计划书、结题报告,已结题项目需提供结题报告;


08人员情况说明
(1)部分企业上传的人员证明材料不全;
(2)科技人员花名册没有岗位信息;
(3)科技人员岗位与实际不一致;
(4)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数与申报材料矛盾;
(5)所有科技人员上年度工作均未满183天人员情况的部分材料应该能如实展示企业的科研力量,请企业如实完善。


明天将继续为大家介绍昆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最后4个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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