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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5日 发布人:隆奔

今天发一篇审计报告,大家看看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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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核上市公司甲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结束后,该部分工作底稿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继续经营的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一点在财务报表的说明中没有充分披露,建议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不恰当。对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足的部分,应当提出保留或否定意见。

摘要:如果持续经营假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未充分披露,则可被认为是错报(进而判断影响的广泛性),如果广泛-否定,则不广泛-保留。

(不能一棒子打死,出具否定意见)

(2)在公司年度报告中发现,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有很大的不一致之处,并确定需要修改公司年度报告而不是已审计财务报表,管理层拒绝修改公司年度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上述情况不会影响审计意见,因此不需要采取行动。

不恰当。应当与治理层沟通;还应当采取下列三项措施之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信息段,拒绝提交审计报告,解除业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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